2008年6月19日 星期四

Michael Berry

  麥克.貝利(Michael Berry)是亞利桑那大學數量分析博士(PhD in quantitative analysis from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曾任教於維吉尼亞大學(the University of Virginia, at the Darden School of Business),在1980年代曾與投資大師大衛‧卓曼(David Dreman)一起研究財務行為學( behavioral finance),並管理卓曼小型價值股基金,也曾任職位於威斯康辛州密爾瓦基市的核心地基金公司(Heartland Advisors),負責中型價值股的投資組合,核心地基金公司是美國具代表性的價值投資基金之一,長久以來,價值型投資及成長型投資方式,孰優孰劣的爭論一直沒有論斷,核心地基金公司舉出一些實證,證明價值型投資的實績優於成長型投資,如自1982年至1997年的15年間,美國成長型基金平均報酬率為13.6%,而價值型基金的平均報酬率為14.6%,麥克.貝利也研究自1937年至1997年的60年間,不管市場多空,低本益比的股票平均表現皆比高本益比的股票優異,因此,麥克.貝利認為長期而言,成長型投資是輸家,他也奉勸投資者勿以追求成長股為目標(There is no reason for an investor to go growth),麥克.貝利發展出一種簡易的選股標準,稱為【2-2-2】法則。

2-2-2選股法則:
  麥克.貝利的選股標準,基本上以挑選價值股的規則,加上一小部份成長性的考量:
1.個股本益比必須在大盤本益比平均值的二分之一以下。
2.公司盈餘成長率必須是市場平均水準的兩倍以上。
3.股價對帳面價值比必須小於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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