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5日 星期三

Thomas Barry III

  湯瑪士.貝利(Thomas Barry Ⅲ)是美國知名的成長型投資大師,投資經歷長達30年,1967年畢業於愛荷華大學(University of Iowa)經濟系,1967至1972年曾擔任美國海軍上尉,1972年取得加州大學(California State University, Long Beach)企管碩士學位,1972至1978年任職於安全太平洋國家銀行(Security Pacific National Bank)資深投資主管,1977取得財務分析師資格(CFA:Chartered Financial Analyst),1978年加入成立於1970年的老牌投資顧問公司--喬曼貝利聯合公司(Bjurman, Barry & Associates),成為資深執行副總裁及投資主管,喬曼貝利聯合公司原來只為投資者管理公司退休基金、信託基金、個人退休計劃及捐贈基金,1997年3月才開始發行第一個由湯瑪士.貝利操盤共同基金--喬曼貝利微型成長基金(Bjurman, Barry Micro-Cap Growth),至2002年6月底止,喬曼貝利微型成長基金5年平均年報酬率達24.2%,知名基金評等公司晨星公司(Morningstar Inc.)及標準普爾公司(Standard & Poor’s)皆給予五顆星的最高評價,在美股大崩盤的2000及2001年,更以45.57%及19.56%的優秀表現,分別超越標準普爾500指數(S & P 500)的報酬率達54.68%及31.44%,奠定了湯瑪士.貝利在基金管理界的地位,喬曼貝利微型成長基金也因為表現太好,申購基金的資金源源不斷,使基金規模超過原先設定的3億美元上限,為避免太多的新資金影響操作績效,2001年12月曾經停止新投資人的買進,至2002年5月才再度開放,顯現傑出基金經理人以投資人權益為優先的理念。
  湯瑪士.貝利的投資方法主要以成長為考量,微型股為主要投資標的,他曾在媒體訪問中表示,小公司比大公司較有投資成功的機會,原因有三:
1.小公司起始點較低,具有較佳的高成長機會。
2.相對於全球景氣變動,小公司風險暴露較低。
3.小公司股票通常在家族或區域性的股東手上,這些股東較了解公司價值,因此,股價不容易被市場炒作到偏離基本面太遠的價位。

湯瑪士.貝利的投資方法分為兩部份:

買進原則:
先以每股盈餘成長、每股盈餘強度、預估盈餘調高、股價現金流量比及本益比/成長率比值(PEG)等五項條件,過濾總市值3000萬至3億美元的1000至2500家微型公司,再篩選出有以下8個特質的公司。
1.高於平均的預估盈餘成長率(Substantially above average projected growth rates in earning)。
2.公司表現出優越的管理能力(Demonstrated superior management capability)。
3.好的資本結構及強力的財務部位(Sound capital structure and strong financial position)。
4.股東權益報酬率高於平均值(Above average return on equity)。
5.高再投資率(High reinvestment rate: a policy of reinvesting a large portion of earnings for the continued growth of the business)。
6.保守的會計程序(Conservative accounting procedures)。
7.相對於市場及公司的成長率,本益比合理(A reasonable price/earnings valuation relative to both the market and the company's expected growth rate)。
8.好的行銷能力(Good marketability)。
 
賣出原則:
1.股價由近期高點或成本下跌15%以上(Has fallen 15% from its recent high or cost)。
2.公司盈餘動能喪失(Loses its earnings momentum)。
3.股價不再低估(Is no longer undervalued)。
4.預期產業前景不再看好(Is in an industry that is no longer expected to perform well)。

資料來源:http://www.bjurmanbarr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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