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4日 星期二

Foster Friess

 福斯特.佛萊斯(Foster Friess) 1940年生於美國威斯康辛州萊斯湖畔,1974年與Lynn Friess共同創立佛萊斯聯合公司(Friess Associates Co.),1985年發行白蘭地基金(Brandywine Fund),至2000年止的15年間,白蘭地基金平均年報酬率超出S&P500指數達2.24%,累積報酬率達11.33倍,且15年之中只有一年小幅虧損0.65%,基金淨值成長至58億美元,是美國家喻戶曉的成長型基金之一,佛萊斯聯合公司旗下除了白蘭地基金之外,主要還有於1991年成立的白蘭地藍籌股基金(Brandywine Blue Fund),至2000年底止,佛萊斯聯合公司管理的資產達85億美元,總部設在威斯康辛州的傑克森市,另在格林威爾,鳳凰城,威靈頓市等地皆有分公司,委託該公司管理資產的除了個人投資者外,還有公司戶、退休基金計畫、州郡政府基金、校產基金及民間基金會等,值得注意的是連著名的諾貝爾基金(Nobel Prize)也是福斯特.佛萊斯的重要客戶之一,但由於投資白蘭地基金最小單位達2萬5千美元,是基金中較高的,一般投資人較無能力投資。

  白蘭地基金由於是屬於積極成長型基金,所以其波動率平均比S&P500高出15%,福斯特.佛萊斯堅持不投資股票市場,只投資個別公司的操作的觀念(Never invest in stock market, except in individual businesses),而且只要選到一支比目前投資組合中好的股票,必定換掉投資組合中最差的一或二支股票,以保持投資組合的成長水準,並避開高本益比及被華爾街投資研究機構過度研究的熱門股以降低投資風險,以下是福斯特.佛萊斯主要基本投資程序:
1.獲利成長率超過20%,通常會要求更高。
2.高獲利能力( High rate of profitability)。
3.健全的資產負債表。
4.正面的盈餘驚喜(Positive Earning Surprise)。
5.高品質的盈餘水準。
6.公司正面的內部動力。
7.獨立的產業基本面研究(分成5個研究小組,每組三人)。
  
福斯特.佛萊斯的投資策略,部份涉及主觀的判斷,而在投資決策方面則以本益比水準決定是否買進一支股票,福斯特.佛萊斯認為16倍是合理的水準,超過25倍他就已興趣缺缺,即使盈餘成長達40%的公司,他也不會用40倍本益比的價位去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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