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8日 星期三

股價營收比(Price-Sales Ratio,PSR)

一家公司某一時點股價相對於12個月每股營收的比值,通常以倍數(multiple)顯示。

每股市價÷每股營收

由肯尼斯.費雪( kenneth L. Fisher)在1970年代發展出的指標,至今這項指標已成為美國證券分析師考試(CFA exam)的必考項目,通常股價營收比愈低,代表投資者每付出一元,所獲得的單位營收愈高,投資風險也愈小,由於產業的特性不同,會造成不同產業每股營收的差異(如製造業和銷售業的差異),因此,大都以相對的觀念作比較,使用方式有:
1.公司的股價營收比和整個市場的比較。
2.公司股價營收比和同一產業公司的比較。
3.公司目前股價營收比和公司本身歷史股價營收比的比較。
來衡量在某一時點投資的可能風險和報酬。
某些具有成長潛力的公司,可能因為當期沒有獲利,無法以本益比進行評價,分析者大都以股價營收比作為評價標準,如網路、通訊、生化科技股即是顯例。
由於營收比盈餘更穩定,且不像盈餘那麼容易被操控,在評價時被誤導機率較低。

美國著名基金經理人詹姆士.歐沙那希(James P. O’shaughnessy),以1952年至1996年間44年的資料實證,發覺最低股價營收比的50家公司,可以提供每年複利2.86%的超額報酬,而且最高股價營收比的50家公司,每年複利報酬低於市場平均值達8.19%,因此,他在”What Works on Wall Street”一書中,稱股價營收比為價值因素之王(The King of the Value Fac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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