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傑明.葛拉漢是華爾街公認的證券分析之父,1894年生於倫敦,1895年舉家遷居紐約,9歲時父親過世,幼年生活困苦,1914年畢業於哥倫比亞大學,進入證券經紀商紐伯格公司(Newbuger Henderson&Loeb)擔任統計分析的工作,1923年離職後,創立第一個私人基金-葛蘭赫公司,初試啼聲操作績效即非常優異,1925年因合夥人意見不合而清算解散,1926年和友人合資設立葛拉漢聯合投資帳戶(Joint Account),至1929年初資金規模由45萬美元成長至250萬美元(非新投資者),一夕之間,葛拉漢之名成為華爾街的寵兒,多家上市公司的所有人皆希望葛拉漢為他們負責合夥基金,但皆因葛拉漢認為股市已過度飆漲而婉拒,1929年,葛拉漢回到母校開課,教導證券分析的方法,1934年和陶德(David L. Dodd)合著「有價證券分析」(Security Analysis)一書,成為證券分析的開山始祖,在葛拉漢之前,證券分析仍不能被視為一門學問,此書至今仍未絕版,且是大學證券分析的標準教科書之一,當代著名的基金經理人如華倫.巴菲特(Warren Buffett),約翰.奈夫(John Neff),湯姆.芮普(Tom Knapp)等皆是葛拉漢的學生,目前華爾街只要是標榜價值投資法的基金經理人,也都是葛拉漢的徒子徒孫,葛拉漢於1960年解散經營20年的葛拉漢.紐曼公司(Graham Newman),將資金退還給投資者並退休,1976年去世,留下逾300萬美元的遺產,另著有智慧型股票投資人一書(The Intelligent Investor: A Book of Practical Counsel)一書。
書中的投資原則的重點:
葛拉漢認為防禦型投資者應平均買進道瓊工業指數的30支股票,否則應按照以下原則來選股:
1.選擇年銷售額逾一億美元的公司,或年銷售額逾5000萬美元的公用事業股。
2.流動比例應為200%以上,且長期負債不超過淨流動資產。
3.選擇過去十年,每年皆有盈餘的公司 。
4.選擇連續20年都支付股利的公司 。
5.利用3年平均值,選擇過去10年每股盈餘至少成長1/3的公司。
6.股價÷三年平均每股盈餘小於15倍。
7.股價淨值比小於1.5倍。
8.投資組合中應保持10-13種股票。
葛拉漢認為企業投資者可用較為簡單的選股法則:
1.擬出一張本益比較低的股票名單,最好低於9倍。
2.選擇流動資產至少為流動負債的1.5倍,且借款不超過企業淨流動資產1.1倍的私人企業。
3.近五年皆有獲利。
4.在這些股票中選擇目前有發放現金股利的公司。
5.選擇去年的盈餘高出三年前盈餘的公司。
6.再由選出股票中,選出股價低於有形資產淨值1.2倍的公司。
葛拉漢最著名的投資法則,考量的重點在於取得較佳的安全邊際,降低投資風險:
1.公司能持續創造盈餘。
2.股價低於可立即變現淨值的三分之二。
葛拉漢自創的一套評估股票內在價值的公式:
股票內在價值=每股盈餘*【(2*盈餘成長率)+適當本益比成長率(設為8.5)】*4.4÷3A級公司債殖利率
若股價低於公式所算出的價格,就算是適宜而值得投資。
葛拉漢最完整的投資十大指標:
葛拉漢晚年承認,可以完全滿足這十項指標的公司越來越少了,因此在查爾斯.布蘭帝(Charles H. Brandes)向葛拉漢請益時,葛拉漢認為只要同時符合價值五法及安全五法中的任一項,即可視為投資標的。
價值五法:
1.盈餘價格比率是三A級公司債的兩倍以上。
2.本益比低於近五年市場最高本益比的40%,(或本益比低於市場平均本益比10%以下)。
3.股利獲利率至少是三A級公司債的三分之二以上。
4.股價是有形帳面價值的三分之二以下。
5.股價是可立即變現淨值(流動資產-總負債)的三分之二以下。
安全五法:
1.總負債低於有形帳面價值。
2.流動比率>200%。
3.總負債小於可立即變現淨值。
4.獲利率近十年達200%(或十年內每年盈餘成長率平均7%以上) 。
5.近十年盈餘成長率為負5%以上的年度不得超過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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